本報訊 (記者 馬治衛 通訊員 陳艷芳) 今年以來,為把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益”高效兌現為“真金白銀”,商水縣人民法院持續深化執行權運行機制改革,全面推進精細化管理,全力提升執行效率,實現結案率、執行完畢率、執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標穩步提升。近日,商水縣人民法院通過“以打促執”機制,成功促使被執行人譚某某與申請執行人位某某達成和解協議。
位某某訴譚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譚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經查詢,譚某某名下無存款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且本人下落不明。商水縣人民法院啟動執行聯動機制后,確定譚某某在天津市濱海新區。商水縣人民法院終本維護團隊負責人張東嶺率隊趕赴天津市濱海新區,依法將譚某某拘傳至商水縣人民法院。因拒不報告財產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譚某某先后兩次被司法拘留,但其仍拒不履行。商水縣人民法院遂將譚某某涉嫌拒執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在公安機關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后,該案轉為刑事自訴程序。譚某某被依法執行逮捕。在譚某某羈押期間,商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多次前往看守所對其釋法明理。最終,譚某某表示愿意還款,并委托家人籌集10萬元現金。位某某與譚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后,撤回刑事自訴。
為確?!耙源虼賵獭毙Ч畲蠡趟h人民法院明確規定,對被拘留的被執行人,標的額較小的須全部履行,標的額較大的須至少履行70%,方可提前解除拘留,否則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今年1月至10月,商水縣人民法院受理拒執罪公訴案件10件10人,均作出有罪判決;受理拒執罪自訴案件23件23人,已審結23件(判決6件6人,其余因和解而撤銷),執行到位金額392.6396萬元。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