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富強
當政策因執行者的遲疑而難以落地,便與受助者之間產生了令人惋惜的落差。《關于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旨在為“迷途少年”點亮回歸之路,但實踐中,“不敢開證明”“害怕擔責任”的思維枷鎖,卻讓這光芒黯淡了幾分。
近日,川匯區公安分局依法為三名符合條件的求助人依法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疑是一次積極的突破,它以行動詮釋了“于無先例處開先例”的擔當。(有關報道詳見本報11月18日2版)
“沒有先例”常成為惰政的護身符。部分執行者固于“多做多錯”的邏輯,在“害怕擔責”的支配下,寧愿選擇無所作為的“安全”。這種僵化思維,輕則導致政策空轉,重則扼殺“回頭少年”重啟人生的機會。
若無川匯區公安分局那聲勇于擔當的“可以”,新聞報道中提及的小劉等三人的才華與努力,或將被一紙本不應存在的證明所埋葬。
川匯區公安分局的可貴,在于未將“無先例”視為禁令,而是當作一份必須回答的考卷。他們依法嚴格研判,以細致核查為基礎,最終用“積極作為”取代了“坐等觀望”。這證明,“無先例”絕非“不能為”的借口,它考驗的是公共服務部門是否真正將“以人民為中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封存犯罪記錄,并非縱容過錯,而是以寬廣的胸懷擁抱新的開始,體現法律雷霆之外的溫情。川匯區公安分局的實踐,不僅為少年掃清了障礙,更樹立了如何激活制度生命力的標桿。
在改革邁向“深水區”的今天,我們期盼更多部門能勇毅前行,以“敢為天下先”的魄力,將“沒有先例”的困境,轉變為“成功案例”的起點,共同匯聚推動社會進步的磅礴力量。